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从源头管控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中矿大设备字[2020]6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学院管辖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中心等(以下统称“实验室”);实验项目是指学院实验室开展的实验(试验)、测试等教学、科研活动。
第三条 学院凡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的实验室以及新增、调整内容的实验项目均须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所有在用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均须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所属或依托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实验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导、咨询和决策机构,对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审定。
第七条 学院是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学校业务及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审核备案程序。
第八条 实验中心是学院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执行、风险评估结果的上报和使用监督。
第九条 实验室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是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根据学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评估内容
第十条 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风险分析。
(二)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三)应急防护用品配备、应急防范措施的制定情况。
(四)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五)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重大危险源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流程。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 评估时间
(一)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项目在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制定教学大纲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创新训练计划涉及的实验项目在项目申报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开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三)教师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合同签订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博士后合作研究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开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评估流程
(一)实验室新建项目评估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建设申请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用房审批手续。
3.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
(二)实验室改建、扩建、调整项目评估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建设申请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实验中心将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评估报告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定。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定同意后,实验室方可进行改建、扩建和调整。
4.学院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
(三)实验项目评估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系提交新开或调整内容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所在系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实验中心将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的评估报告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 评估专家的组成
(一)实验室新建项目的评估专家由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确定,主要包括校外实验室安全专家、校内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业务主管部门、实验中心、专业教师等。
(二)实验室改建、扩建、调整项目的评估专家由学院确定,主要包括校内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业务主管部门、实验中心、专业教师等。
(三)实验项目的评估专家由所在系确定,主要包括业务主管部门、学院、实验中心、专业教师等。
第五章 结果使用
第十五条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和实验项目,方可进行用房分配、项目建设和开展实验研究。
第十六条 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与完善,直至评估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与开展实验研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项目方案或工艺流程进行重大调整或发现未经评估的其它重大安全风险时,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流程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主动采取有效管控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任何系和个人不得在我院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建设和开展实验研究。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主管部门包括教务部、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建与修缮管理处、前沿科学创新园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1:
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
实验室地理位置 |
校区 楼 室 |
实验室建设类型 |
▢ 新建 ▢ 改建 ▢ 扩建 ▢调整 |
实验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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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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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验室类型和所用主要设备 实验室类型:□化学类 □机电类 □特种设备类 □其他 实验室级别(新建不填此项):□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主要设备: |
三、主要危险源及风险防控措施 |
序号 |
主要危险源 (包括危化品、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大功率设备等) |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从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台账、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阐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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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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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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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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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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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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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负责人承诺: 本人对实验室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估专家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实验室类型和实验室级别: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填写。
(2)主要危险源和拟采取的防控措施: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填写,应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实验室不涉及危险源时,请在相应栏目中填写“无”;表格不够时,请自行添加。
(3)此报告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留存一份,复印有效。
附表2:
中国矿业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一、实验项目基本信息 |
实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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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类别 |
□毕业论文实验 □创新训练计划实验 □科研项目实验 □其它 |
实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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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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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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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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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实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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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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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地点 |
楼 室 |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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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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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实验室类型 |
□化学类 □机电类 □特种设备类 □其他 |
所用实验室级别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二、实验项目使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
危险源种类 |
□化学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气瓶安全 □用电安全 □辐射安全 □其它 |
危险源清单 |
(根据实验项目所使用的危险源列出具体清单,如管控类化学品名称、各种特殊设备名称等) |
风险分析 |
(根据危险源清单,分析实验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人体健康、实验室环境和周边环境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
拟采取的防护和应急 措施 |
(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逐一阐述) |
实验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对实验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实验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估专家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