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1年1月14日“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假期实验室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实验中心现就我院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假期实验室使用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放使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1月17日前学院全部实验室完成自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月18日,学院将对全部实验室进行进行现场检查,各实验室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停止实验、关闭整改等处理,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规范使用,确保安全
1.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原则上寒假期间不使用实验室。如确有需要使用实验室,不得开展高危险性的实验,学生不得独自开展实验,并严格执行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填写《2021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详见设备处网站),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对于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由学院统一粘贴封条进行关闭,一经封闭严禁私自开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