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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学院设备入账流程

作者:李素英   来源: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20   浏览: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提高设备入账工作效率,请逐项进行自查。

1. 发票要求:购置国产设备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设备发票不做要求。

2. 合同要求:购置≥1千元设备需要合同,合同需盖双方合同章,合同、发票与实物必须一致。

3. 低于1万元的设备:①填写验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单价10万元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②经项目负责人、使用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后,③到学院盖章,④上传发票及设备实物照片,⑤合同必须有一份给资产管理员,⑥填好设备领用表、领用人签字后,⑦交到资产管理员方可审核设备。否则不予验收。

4.1万元及以上且不满10万元的设备:①填写验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单价10万元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②经项目负责人、使用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后,③到学院盖章,④上传验收报告及合同、发票及设备实物照片,⑤合同必须有一份给资产管理员,⑥填好设备领用表、领用人签字后,⑦交到资产管理员方可审核设备。否则不予验收。

5. 对于10万元及以上且不满40万元的设备:①填好验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②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验收[参加人:科研经费要科研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人(要副教授及以上人员3人);教学经费要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人(要副教授及以上人员3人)]完成后,③到学院盖章,④上传验收报告及合同、发票及设备实物照片,⑤合同必须有一份给资产管理员,⑥填好设备领用表、领用人签字后,⑦交到资产管理员方可审核设备。否则不予验收。

6.对于4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①填好验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②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验收[参加人:设备处派人、科研经费要科研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人(要副教授及以上人员3人);教学经费要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人(要副教授及以上人员3人)]完成后,③到学院盖章,④上传验收报告及合同、发票及设备照片,⑤合同必须有一份给资产管理员,⑥填好设备领用表、领用人签字后,⑦交到资产管理员方可审核设备。否则不予验收。

7. 设备验收完成:及时将设备标签贴到设备上并进行拍照,照片请发送至资产管理员邮箱(wyf_789@163.com),未贴标签下次不予进行设备验收。

8.未尽事宜,后期将及时修改更新,请予以关注。

2021.3.11